【导语】: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,自2023年8月9日24时起,山东省汽油、柴油最高批发、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40元和230元。详见正文
山东省成品油价格调整(2023年8月9日)(烟台油价与省同步)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,自2023年8月9日24时起,我省汽油、柴油最高批发、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40元和230元。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、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。
品 种
最高零售价格
最高批发价格
元/升
合同约定
配送的
合同未约定
配送的
国
VI(A)
汽
油
89号
7.47
9735
9685
92号
8.04
10337.1
10284
95号
8.63
10939
10883
国
VI
车
用
柴
油
0号
7.66
8685
8640
+5号
7.51
8505
8461
-10号
8.10
9224
9176
-20号
8.45
9673
9623
-35号
8.76
10033
9981
-50号
8.99
10302
10249
备注:
1.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、柴油(国标VI准品)价格分别为每吨9295元和8245元。供渔业、林业、农垦用汽、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。
2.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、柴油价格。
3.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。
4.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、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。
5.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。
信息来源:山东省发改委 链接:http://fgw.shandong.gov.cn/art/2023/7/26/art_91082_10407495.html